学员乘车出事故驾校被判赔损失http://www.jiaxiao800.com 2007年11月13日 江海晚报
一名驾驶学校的学员开车时因技术不熟练,被一辆货车撞上,车内另一名学员伤残。受伤的学员将驾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二次手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19万多元。近日,南通开放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的驾校赔偿其16万多元。 2006年7月,南通市区一名黄姓职工 另查明,黄某是一家公司的建筑工程设计人员,有一幼女。事故发生后,因其未能上班,所在单位扣发其5个月的工资。黄某将教练所在的驾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二次手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93769.49元。 南通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与驾校之间已建立了教学服务合同关系。作为培训汽车驾驶员的商业服务机构,被告的主要义务应当是让原告在参加各科培训中学习交通法规及驾驶技能,保障学员在培训中特别是在路上教学时的人身安全。本案事故发生时,原告坐在教练车的后排左侧,其身份既是学员,也是乘员。原告在车辆行驶途中受伤,被告理应承担因违约引起的赔偿责任。据此,该院判令驾校赔偿黄某实际损失164075.49元。 (王志彬 张瑜 卢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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