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藉学员国内学车 注意事项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http://www.jiaxiao800.com 2007年11月6日 中国驾校咨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之规定 第十六条 持有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外国(地区)人,可以分别申请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一) 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 交验护照等入境身份证件; (三) 交验居留证件(申请驾驶证居留期为1年以上,申请临时驾驶证居留期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 (四) 交验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 (五) 接受身体检查。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经考试合格后,分别核发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 第十七条关于考试科目的规定。 (一) 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 (二)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及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按照《考试科目表》(附件1)的科目进行考试。 (三) 持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 驾驶经历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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